12月4日上午,招生就业处在一楼会议室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学习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是为了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鲁冬处长首先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设立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背景和意义,介绍了自1986年起国家以5年为一周期持续实施普法规划的基本情况。他强调,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决不仅仅是一个“纪念日”, 更重要的是要以这一天为契机,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不断学习,把学习成果体现在为学生服务的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会上,处室全体老师一致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是我们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的前提,我们不仅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坚持法制保障,依法依规开展处室各项工作,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实现深化高考改革、努力实现毕业生更为充分的就业以及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活动的开展,使我处全体同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供稿:王红胜 审稿: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