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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组织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

发布日期:2022-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2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正式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职业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6月10日招生就业处在大学生就业发展中心集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职业教育法》,通过学习各位老师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推进全处教师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招生就业处处长鲁冬强调,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对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迈入法治“快车道”,构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具有里程碑意义。新修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这些制度和举措既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参会各位老师纷纷表示必须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作为,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思考谋划,推动处室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撰稿:马臻臻   审稿:刘蕤)